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技术管理系,1986年合并华东纺织学院(现东华大学)分院的管理工程专业成立管理工程系,1996年成立管理学院。
经过4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学院已发展成涵盖管理学和经济学两个学科门类,同时与学校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学院。学院下设6个学系和4个办公室:工商管理系、管理工程系、旅游管理与营销系、工业工程与物流系、应用经济系、公共管理系和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AACSB认证办公室。
学院现有“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4个一级学科。拥有“工商管理学”和“公共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和MBA、MPA、MEM三个专业型硕士点,其中“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下设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商务统计学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设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教育经济与管理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物流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东方管理)、旅游管理(邮轮经济)、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管理等15个本科专业。
近年来,学院以博士点申报为契机,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调整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水平。目前,学院教师中入选新世纪百千万 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国家旅游局旅游业青年专家人才计划、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计划、上海市科委扬帆计划等各类人才30余人次。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聘计划(第一批)-专任教师 | ||||||||||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 | 专业 等级 | 招聘 人数 | 最低工作年限 | 年龄 上限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学科、专业要求 | 招聘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接受咨询 ,不接收简历) |
| 管理学院 | 教学科研 | 1.能够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团队工作任务; 2.近5年在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符合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项要求; 4.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 未聘 | 3 | 不限 | 38 | 研究生毕业 | 博士学位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方向)。 | 张老师 021-67796042 zhaopinglxy@sues.edu.cn |
| 管理学院 高层次人才团队 | 教学科研 | 1.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 2.近5年内,有主持省部级项目经历,或在成果转让、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且在重要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有影响力的较高水平成果; 3.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公开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等,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具有较好业绩,可不受上述项目限制; 4.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企业背景、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未聘 | 2 | 不限 | 38 | 研究生毕业 | 博士学位 | 会计学 1 人; 管理科学与工程 1人。 | 张老师 021-67796042 zhaopinglxy@sues.edu.cn |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及重要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重要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投递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院校+高层次人才。
2.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其中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
(四)考察及体检
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表现、诚信记录等,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公示
根据前述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6042
邮箱:zhaopinglxy@sues.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606室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2026年3月10日
|
邮箱:cm.sues.edu.c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