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2023级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全体学生:
按照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按学院学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试行)》 和学院《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管理办法》、《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大类招生管理 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定于6月份进行2023级大类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副院 长、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系主任以及专业负责人担任,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执行。
二、 分流原则
1.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学生个人志愿是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学生可在招生专业类所覆盖的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学习。
2.坚持类内分流的原则。学生专业分流在大类内专业间进行,不得跨大类进行选择。
三、 工作流程
1.学院2024 年 6 月 14 日起开展分流工作,各大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于 2024年6月 28 日 16:00 前提交。
2.学院拟定分流名单,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尽快调查解决。
3.公示期结束,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分流学生名单。
附件 (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序另行公示)
管理学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