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学院2023级大类分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发布者:丁绪武浏览次数:10设置

各系室、2023级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全体学生:

按照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按学院学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试行)》 和学院《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管理办法》、《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大类招生管理 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定于6月份进行2023级大类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副院 长、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系主任以及专业负责人担任,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执行。

二、   分流原则

1.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学生个人志愿是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学生可在招生专业类所覆盖的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学习。

2.坚持类内分流的原则。学生专业分流在大类内专业间进行,不得跨大类进行选择。

三、   工作流程

1.学院2024 年 6 月 14 日起开展分流工作,各大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 2024年628 日 16:00 前提交。

2.学院拟定分流名单,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尽快调查解决。

3.公示期结束,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分流学生名单。

 

 

 

附件  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序另行公示)

1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管理办法及专业分流方案.pdf

2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大类招生管理办法及专业分流方案.pdf

3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志愿表.pdf

4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大类招生志愿表.pdf

 

 

                                                                                  管理学院

20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