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沪工程〔2022〕9号)第八条和第二十六条第1项要求,经学院初核,拟给予4名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退学处理。其中1名学生已告知,且无异议;有2名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不上,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天(2024年7月9日-2024年9月9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本人。
公告期间,学生如对拟退学处理名单等方面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提交陈述或申辩材料,邮寄或直接送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邮寄的以签收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邮政编码:201620,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1-67791206。并于学校正式退学公告后,来校办理离校手续(户口、个人档案等),领取退学决定书等。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拟退学处理学生公告告知名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7月9日
附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拟退学处理学生公告告知名单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入学时间 |
M030119292 | 企业管理 | 2019年9月 | |
M030119294 | 企业管理 | 2019年9月 | |
M030119295 | 企业管理 | 2019年9月 | |
M030119296 | 企业管理 | 2019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