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发布者:丁绪武浏览次数:10设置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前身是 1978 年成立的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技术管理系,1986 年合并华东纺织学院(现东华大学)分院的管理工程专业成立管理工程系,1996 年成立管理学院。

经过 40 余年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学院已发展成涵盖管理学和经济学两个学科门类,同时与学校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学院。学院现有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物流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东方管理)、旅游管理(邮轮经济)、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管理等 15 个本科专业,“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和 MBAMPA 两个专业型硕士点。与瑞典哈姆斯塔德大学、芬兰奥卢大学、韩国韩南大学联合培养“创新科学”,“健康与生活”,“管理学”博士研究生。

近年来,学院以博士点申报为契机,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调整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水平。目前,学院教师中入选新世纪百千万 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国家旅游局旅游业青年专家人才计划、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计划、上海市科委扬帆计划等各类人才近30人次。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介绍和要求

招聘
人数

政治
面貌

年龄上限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能够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刊物上,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不低于2篇。

若干

不限

35

研究生

博士学位

会计学

1.博士,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若为正教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若具有省部级人才头衔或博导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岁:

4.如属于学校认定的A2类人才,则可以放宽到55岁。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1231日。

2.报名方式:登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sues.edu.cn/人才招聘系统报名。

3.注意事项

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的限制。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或考核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或考核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由学院(或部门)组织考核,其中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

(四)考察及体检

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诚信记录等情况,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公示

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425

  邮箱:zhaopinglxy@sues.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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